请注意:
请所有申请年检的中介机构,还必须填报附件3:《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自查自纠表》,申报截止日推迟至4月5日!
关于开展2013年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资格年检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管理,扎实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国科发火[2008]362号),经研究,将对2012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资格的单位进行资格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申报材料
1、《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申请表》;
2、事务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核对用);
4、事务所上年度审计报告;
5、经劳动部门登记盖章的从业人员花名册;
6、上年度开展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成功案例材料复印件(限附三家企业专审报告);
7、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材料。
三、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截止时间:2013年4月5日前;
3、报送地点:市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26号窗口(市科技局综合业务办理窗口,电话:7703373)
四、相关说明
确认结果将分别报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及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并在“厦门科技信息网”发布。
市高新协会咨询电话:2025913 2032126 2052826 2052969
市高企认定办监督电话:2021887
投诉电话:市科技局监察室 2021829 高新处 2028502
附件:
1、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及培训合格人员名单(2012年3月)
2、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申请表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